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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问答:多渠道分发与网络直播营销规定如何衔接

gd17134个月前 (06-20)政策解读51

两套规定都适用吗

答:通常是的。如果机构既做短视频、图文等多渠道分发,又开展直播营销,那么既要满足新规对多渠道分发服务的要求,也要遵守网络直播营销相关规定。两者是并行关系,不是替代关系,不能因为做了直播就不管分发,也不能反之。

重叠要求怎么处理

公开口径下,关于主体登记、人员管理、违规处置等要求,在两套规定中有重叠也有差异。机构应“就高不就低”:例如直播带货中对商品资质、营销话术的要求通常更严,应直接按直播领域标准执行,不要自己降格。

合规资源怎么配

建议内容管理负责人同时统筹短视频审核与直播合规,避免短视频团队和直播团队各搞一套。统一制度、统一培训、统一留痕,既能降低管理成本,也能避免在监管检查时出现标准不一致、两边说法对不上的尴尬。

小结:短视频与直播团队的合规资源应打通,统一由内容管理负责人统筹,避免两套标准、两套留痕带来的管理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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