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解读: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要点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是我国网络交易监管的核心部门规章,2021年5月1日起施行,2025年3月完成修正。该办法将网络社交、网络直播等新业态纳入调整范围,是MCN机构与直播平台必须熟悉的规章。
政策背景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于2021年3月15日公布,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2025年3月1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01号对该办法进行修正。该办法共五十六条,对网络交易经营者、平台经营者的义务、监督管理、法律责任作出系统规定,并明确将网络社交、网络直播纳入适用范围。
核心条款解读
其一,该办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以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在网络社交、网络直播等信息网络活动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其二,第七条规定,网络社交、网络直播等网络服务提供者为经营者提供网络经营场所、商品浏览、订单生成、在线支付等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应当依法履行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的义务;通过上述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开展网络交易活动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平台内经营者的义务。其三,第八条规定了市场主体登记要求,个人从事网络交易活动年交易额累计不超过十万元的,依法不需要进行登记;同一经营者在同一平台或者不同平台开设多家网店的,各网店交易额合并计算。其四,第十二条规定,网络交易经营者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经营者主体信息。其五,第三十四条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时,可以要求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提供有关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商品或者服务信息、支付记录、物流快递、退换货以及售后等交易信息。
对MCN/达人/平台的实务影响
对MCN机构,机构通过直播开展经营活动的,应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并公示主体信息;对达人,个人带货达到一定交易规模需依法办理登记与纳税;对平台,直播平台提供交易服务的,须履行平台经营者义务,包括保存交易信息、配合监管调查。据公开口径,2025年修正重点强化了平台责任与信用监管。
合规行动建议
第一,机构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并在账号主页显著位置公示。第二,达人带货账号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与税务登记。第三,配合平台与监管部门提供身份信息、交易记录。第四,建立内部交易信息保存制度。第五,关注2025年修正后的新要求,动态更新内部合规流程。
展望
网络交易监管将持续向"精准监管+信用监管"方向发展,2026年2月1日施行的《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平台规则。机构应主动配合监管,把合规内化为经营流程。
信息来源:《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经2025年修正)、《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总局、网信办令第1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