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解读 > 正文内容

合规指引:教育培训类直播广告限制

gd17132小时前政策解读29

"三个月从零基础到英语流利""考不过退费"——教育培训类直播话术极具煽动性,却也是监管重点盯防的领域。学科类校外培训已被严格限制,非学科类培训广告也受广告法专门条款约束。MCN机构在承接教育类商单时,必须先搞清楚红线在哪里。

政策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对教育、培训广告作出专门限制。近年来,校外教育培训行业经历深度治理,学科类培训被纳入严格监管,非学科类培训广告也持续规范。直播带货中,课程推广、考证培训、留学咨询等高频出现,既受广告法约束,也受教育行政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的联合监管。据公开口径,监管部门对教育类虚假宣传(如"保过""包就业")的处罚力度持续加大。

核心条款解读

其一,《广告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其二,这意味着"保过""包就业""命题人授课"等话术均属违法。其三,《广告法》第二十五条还对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作出限制,教育类课程若涉及"分期付款学完再付"等金融化营销,还需额外注意金融广告合规。其四,据公开口径,学科类校外培训不得在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等刊发播放广告,机构在选品时应首先区分学科类与非学科类。

对MCN/达人/平台的实务影响

对MCN机构,教育类商单必须核验培训机构的办学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学科类培训原则上不接;对达人,"我学了三个月就过了"式的受益者推荐被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第三项明确禁止;对平台,平台对教育类目实行定向准入,无证机构无法上架课程。据公开报道,已有主播因推广虚假考证培训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合规行动建议

第一,机构选品时首先区分学科类与非学科类:学科类校外培训广告原则上不承接。第二,非学科类培训也须核验办学许可证或主管部门备案文件。第三,脚本中删除"保过""包就业""命题人""考官授课"等违法表述。第四,不得使用学员"现身说法"作效果承诺,可客观介绍课程大纲、师资背景。第五,涉及"分期付费""教育贷款"的课程,额外提示金融风险并核验合作金融机构资质。

展望

教育培训直播将随行业治理深化而持续收紧,"效果承诺"类话术会被持续清理。机构应主动筛选正规、有资质的教育机构合作,把课程质量与合规宣传作为长期筛选标准,避免为短期佣金踩线。

信息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校外培训监管相关公开口径

返回列表

上一篇:原来是舅先生

没有最新的文章了...

相关文章

微短剧备案:MCN入局短剧赛道的立项与成片审核流程

一、监管框架 网络微短剧作为网络视听节目,按照网络视听内容管理相关规定实行审核管理。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公开管理要求,微短剧实行分类分层审核:投资规模较大、主题重要的重点剧目由广电主管部门审核,一般剧目...

风险提示:AI换脸、合成声音仿冒名人带货的法律风险

一、典型情形 把明星脸换到带货视频中,"隔空代言"; 合成知名主播声音口播产品; 用AI生成"用户 testimonials"伪造好评。 二、法律后果 此类行为至少面临三重风险:一是违反《互联网信...

深度合成规定:AI生成内容显式与隐式双标识实务

一、法条要求 《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第十六条要求: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对使用其服务生成或编辑的信息内容,应当采取技术措施添加不影响用户使用的标识,并依法保存日志信息。第十七条规定:可能导致公...

实务指引:直播间自动续费、会员订阅的显著提示义务

一、法条要求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网络交易经营者采取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日期前,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由消费者自主选择...

新规解读:跨境传播与境外账号在多渠道分发新规下的适用

一、适用范围 按照网络信息内容管理相关法规的一般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信息内容服务活动适用中国法律;境外机构向境内用户提供相关服务、或者发生的行为对境内产生影响的,同样纳入管辖。 二、M...

风险提示:违规后的约谈、整改、处罚程序与听证权利

一、执法一般流程 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内容违规、直播电商违法行为的查处,通常包括:立案调查、告知事实与理由、听取陈述申辩、作出处罚决定、送达执行。符合法定听证条件的,机构可申请听证。 二、机构应对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