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广告绝对化用语禁用的红线
"全网最低价""行业第一品牌""国家级品质""世界级工艺"——这些话术在直播间与短视频文案中反复出现,却都触碰《广告法》第九条的红线。绝对化用语禁用是广告执法中最高频的处罚事由之一,也是MCN机构最容易"不小心"踩中的雷区。
政策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年4月29日第二次修正,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第九条对广告内容作出禁止性列举,其中第三项明确禁止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这一条款自2015年广告法修订以来就是执法重点。近年来,随着直播电商与短视频营销的爆发,绝对化用语从传统媒体延伸到直播间口播、商品标题、详情页文案、短视频脚本,监管部门多次发布典型案例予以警示。据公开口径,市场监管部门对绝对化用语的执法已形成"广告费用难以计算时按固定区间罚款"的稳定口径。
核心条款解读
其一,《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规定,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其二,该条款列举的违禁情形还包括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以及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等内容。其三,执法实践中,"等用语"被作扩大解释,"第一""唯一""顶级""极致""全网最低""史上最"等与"最高级""最佳"语义相当的表述,均可能被认定为违法。其四,《广告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发布有第九条规定禁止情形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对MCN/达人/平台的实务影响
对MCN机构,脚本中的绝对化用语必须在审核环节全部替换,否则机构作为广告经营者将被同步处罚;对达人,直播间即兴说出"最""第一",行政责任直接指向主播与广告主;对平台,平台对商品标题、详情页、直播话术负有巡查义务,发现绝对化用语会采取商品下架、直播中断等措施。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带"最"字的表述都违法:如"最受欢迎的款式"若有真实用户投票数据支撑并注明出处,可结合《广告法》第十一条评估;但多数情况下,直播间口语化的"最好用""最低价"并无证据支撑,风险极高。
合规行动建议
第一,建立绝对化用语词库,将"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第一""唯一""顶级""极致""全网最低""史上最"等列入脚本审核黑名单。第二,确需使用排序类表述的,必须有权威第三方数据支撑并注明出处、时间、范围,且经法务确认。第三,用合规替代表述:"本店热销款""本场活动价""口碑产品"等可量化、可举证的表述。第四,对主播开展专项培训,明确口播中的绝对化用语红线,并在直播实时监播中设置提醒。第五,对已发布的短视频与商品详情页进行回溯排查,发现违禁词及时修改。
展望
绝对化用语执法将长期保持高压,且从书面文案延伸到直播口播、评论区回复等全场景。机构应把绝对化用语审查工具化,借助文案审核系统实现脚本、标题、口播词的自动筛查,降低人为遗漏风险。
信息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