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品牌直播间代运营中MCN的连带责任情形
一、问题
品牌方与MCN签订代运营协议,约定“货品质量由品牌方负责”。但直播间由MCN团队选品、写脚本、安排主播讲解,消费者投诉时把MCN一并告上法庭。代运营机构在哪些情况下要与品牌方承担连带责任?
二、判断标准
《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第2条将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列为独立主体;第44条规定服务机构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虚假评价等方式帮助虚假宣传。如果MCN不仅提供主播,还深度参与选品、定价、话术设计、评价管理,就不再是单纯的“经纪服务”,而构成直播间运营行为,须对直播内容真实性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14条要求平台提供运营者信息,意味着代运营方身份可被直接锁定。
三、高风险做法
- 代运营团队自行编写“三天美白”“七天瘦十斤”脚本并照播。
- 安排员工刷好评、刷单量,制造热销假象。
- 明知商品资质不全仍配合品牌方“擦边”宣传。
四、合规建议
机构应在代运营合同中划清边界:哪些内容由品牌方提供素材、哪些由机构创作;建立脚本双审机制,品牌方与机构法务共同签字;对违规话术设置“一键停播”权限;留存每场直播的选品记录、资质文件与脚本版本。
免责声明:本文为公开政策信息梳理,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操作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