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解读:跨境电商直播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特别义务
一、问题
不少直播间做起了跨境购:主播在海外仓试吃、试用,喊着“保税仓直发”。可消费者下单后发现退换货规则与国内商品不同,客服也“时差”回复。跨境直播在消费者权益保护上有哪些特别要求?
二、判断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14条规定,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发生消费争议时,向消费者提供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的相关信息及经营活动记录;直播内容构成商业广告的,依照广告法履行义务。《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第26条要求直播间显著展示实际销售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跨境场景下,“实际销售者”可能是境内电商企业,也可能涉及境外主体,必须把境内责任主体、保税仓所在地、售后客服时区、退换货限制事先讲清。
三、高风险做法
- 只说“海外直邮”,不公示境内经营企业与退换货条款。
- 以“跨境商品不支持七天无理由”为由一概拒绝售后,事先未显著提示。
- 夸大境外原产地,实际为国内代工出口转内销。
四、合规建议
跨境直播间应在简介固定展示境内运营主体、跨境电商企业备案标识、售后客服工作时间;在下单页以显著字体提示跨境商品退换限制;主播话术避免“包治”“神药”等绝对化表述,食品、保健品尤其要讲清适用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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