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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微短剧植入广告与剧情带货的合规边界

gd17137小时前政策解读44

一、问题

微短剧里让角色"无意中"使用某品牌产品、口播品牌名、剧情中插入购买链接,算不算广告?

二、判断标准

按《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的,应显著标明"广告"。微短剧植入若由品牌付费、有明确推广意图、引导购买,即构成商业广告,应履行广告主、广告发布者相应义务,并显著标识。

三、高风险做法

  • 剧中角色"治愈重病"式医疗保健品剧情;
  • 把违规商品包装成"剧情道具"暗中带货;
  • 片尾挂链接但全剧不标注广告。

四、合规建议

植入广告在片头或剧情中显著标注;特殊品类(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须取得广告审查批准;不借剧情虚构功效。

免责声明:本文为公开政策信息梳理,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操作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