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2月1日施行:MCN作为服务机构的法定义务全景
一、新规定位
《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发布(令第117号),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办法首次以部门规章形式,将"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也就是行业内常说的MCN机构——单列为一章,明确其在主播招募、培训、管理、带货内容审核中的法定义务。
二、MCN的六项核心义务
- 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主播招募、培训、使用、管理;
- 与主播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义务,不得减轻或免除自身法定责任;
- 加强对主播的培训,提醒其依法履行义务;
- 与直播间运营者合作前,核验对方主体身份、经营地址、许可等信息并签书面协议;
- 不得组织虚假交易、虚假评价,帮助他人虚假宣传;
- 配合平台和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与数据调取。
三、机构落地建议
建议MCN对照办法第四章逐条梳理现有签约模板、培训记录、选品流程,在2026年上半年完成制度文本更新。需要特别注意:合同条款不能对抗法定责任,"一切后果由主播个人承担"类条款在监管和司法层面均难以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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