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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指引:教育培训类直播广告限制

gd17133小时前政策解读37

"三个月从零基础到英语流利""考不过退费"——教育培训类直播话术极具煽动性,却也是监管重点盯防的领域。学科类校外培训已被严格限制,非学科类培训广告也受广告法专门条款约束。MCN机构在承接教育类商单时,必须先搞清楚红线在哪里。

政策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对教育、培训广告作出专门限制。近年来,校外教育培训行业经历深度治理,学科类培训被纳入严格监管,非学科类培训广告也持续规范。直播带货中,课程推广、考证培训、留学咨询等高频出现,既受广告法约束,也受教育行政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的联合监管。据公开口径,监管部门对教育类虚假宣传(如"保过""包就业")的处罚力度持续加大。

核心条款解读

其一,《广告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其二,这意味着"保过""包就业""命题人授课"等话术均属违法。其三,《广告法》第二十五条还对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作出限制,教育类课程若涉及"分期付款学完再付"等金融化营销,还需额外注意金融广告合规。其四,据公开口径,学科类校外培训不得在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等刊发播放广告,机构在选品时应首先区分学科类与非学科类。

对MCN/达人/平台的实务影响

对MCN机构,教育类商单必须核验培训机构的办学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学科类培训原则上不接;对达人,"我学了三个月就过了"式的受益者推荐被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第三项明确禁止;对平台,平台对教育类目实行定向准入,无证机构无法上架课程。据公开报道,已有主播因推广虚假考证培训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合规行动建议

第一,机构选品时首先区分学科类与非学科类:学科类校外培训广告原则上不承接。第二,非学科类培训也须核验办学许可证或主管部门备案文件。第三,脚本中删除"保过""包就业""命题人""考官授课"等违法表述。第四,不得使用学员"现身说法"作效果承诺,可客观介绍课程大纲、师资背景。第五,涉及"分期付费""教育贷款"的课程,额外提示金融风险并核验合作金融机构资质。

展望

教育培训直播将随行业治理深化而持续收紧,"效果承诺"类话术会被持续清理。机构应主动筛选正规、有资质的教育机构合作,把课程质量与合规宣传作为长期筛选标准,避免为短期佣金踩线。

信息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校外培训监管相关公开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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