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CN机构未成年人内容保护规范(模板)
第一条 目的
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避免机构内容对未成年人产生不良影响,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内容红线
不得制作、传播诱导未成年人模仿危险行为、奢侈消费、校园欺凌、过早成人化等内容;涉及未成年人出镜的,应取得监护人书面同意。
第三条 直播与打赏
不安排未成年人单独长时间直播,不诱导未成年人打赏、充值或下单;发现疑似未成年用户高额打赏的,主动核实并按平台规则处理退款。
第四条 广告与带货
不向未成年人推销烟酒、彩票、医美、网络游戏等高风险商品;面向青少年的内容不植入商业广告。
第五条 岗位责任
审核岗在三审中单独检查未成年人相关内容;达人违反本规范的,立即下线内容并约谈,情节严重的暂停合作。
第六条 附则
本规范由信息内容管理负责人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根据监管要求适时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