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CN机构直播运营规范(模板)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机构组织的全部直播带货、品牌专场及达人自播活动,涵盖主播、场控、选品与客服岗位。
第二条 开播前准备
· 核对本场商品资质、库存与价格,确认可售区域;
· 检查主播口播脚本与贴片文案,剔除极限词与虚假承诺;
· 报备本场涉及商业推广的商品,并按规定标注广告。
第三条 直播中行为规范
主播应真实介绍商品,不得对功效、销量、评价作引人误解的表述;不得引导私下交易、脱离平台结算;场控实时监看弹幕,对违规互动及时禁言。
第四条 下播与复盘
下播后保存直播录像不少于三十日;二十四小时内完成订单、投诉与舆情复盘,形成记录。出现客诉集中或平台预警的,启动专项核查。
第五条 违规处理
违反本规范的主播与运营,视情节给予提醒、扣减佣金、停播整改直至解约处理;造成行政处罚的,按内部责任追溯。